贪污行为如何定罪量刑?
杭州西湖刑事律师
2025-04-09
贪污行为在中国属于严重的犯罪行为,其定罪和量刑主要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及相关司法解释。根据刑法第383条,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,侵吞公私财物的行为。在定罪过程中,需确认行为人是否为国家工作人员或受委托管理公私财物的人员,且其行为必须是故意的。同时,需要明确行为人的主观目的,即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意图,并达到一定的金额标准,如五千元以上(针对国有公司资金则不设数额限制)。在量刑时,根据情节轻重、贪污数额及影响等因素确定刑罚。通常情况下,贪污罪的刑罚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管制,并处或单处没收财物;情节严重的,以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物;情节特别严重的,则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物。对于自首并如实退赃的,可以从宽处理或减轻处罚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383条: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,侵吞公私财物,数额较大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管制,并处或单处没收财物;数额巨大的,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,并处没收财物;数额特别巨大的,处无期徒刑,并处没收财物。
下一篇:暂无 了